为了切实加强学校网站建设,发挥网站作用,体现网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制度。
1、上海商学院网站(www.sbs.edu.cn)为对外的官方网站。网站坚持“资源共享、强化服务”的原则。
2、网站由党委宣传部、信息与网络中心联合管理,并确定网络信息员具体负责,承担网站运行维护、网页更新和日常监测等任务。
3、网站内容一般应包括:学院概况、组织机构、院系导航、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学术科研、合作交流、学校新闻、通知通告、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及英文版。
网站形式应当做到庄重、典雅、美观、大方,体现学校教书育人的形象,发挥名片作用。
4、党委宣传部对各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报送上网的新闻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各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信息员负责提供本部门分管栏目的上网信息。凡涉及本单位秘密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不得在网上发布;上网发布的信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其他影响政府形象、学校或个人名誉的内容,不得在网上发布。
5、网络信息员要及时上传符合条件的资料,经常更新网站动态内容,定期对网站进行检查、充实和调整,防止网络信息出现错误、缺失、滞后等问题。
6、网站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涉及非法内容,不得与不良网站建立链接,不得利用网站从事与局网站身份不符的活动。
7、网络管理员要经常对网站运行进行维护,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和提供服务,方便公众访问。如遇特殊故障不能开通的,应及时与信息与网络中心沟通,在最短时间内消除故障并及时开通。
8、将网站建设及各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