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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上海商学院校园网管理制度


一、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总则

网络运行管理是指对网络结构、网络设备、网络信息、网络安全及网络用户的管理。

学校信息与网络中心在上海商学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校园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与运行

学校的各部门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校信息与网络中心的有关规定。

用户在使用网络过程中违反信息与网络中心有关规定的,信息与网络中心将视情节给予劝告、警告及冻结账号等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用户在使用网络中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信息与网络中心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冻结账户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网络用户管理

使用网络的部门及个人都是网络的用户。

学校鼓励各部门及本校教职工、学生用户使用网络资源。

学校信息与网络中心为需要接入网络的用户统一分配IP地址。各部门及教职工、学生用户使用网络必须填写入网申请,并在《用户入网责任书》上签字,由信息与网络中心备案后分配IP地址。

按有关规定可以使用学校内部计算机应用系统的用户,填写相应系统用户申请,向信息与网络中心申请开设账户。

3部门网络管理

部门网络是学校网络的组成部分,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建立部门网络

需要建立部门网络的部门或单位需提出组建方案,确定部门网络的作用、范围、组网方式,连接方法和用户使用模式,制定管理办法,确定网管人员,并向信息与网络中心申请。信息与网络中心审核通过后报领导小组批准,由信息与网络中心指导各部门共同实施。

需在网络内建立独立服务器的部门需提供建立独立服务器的说明,确定服务器的作用,制定管理办法,确定管理员及负责人,向信息与网络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信息与网络中心审核通过领导小组报告批准后协助建立。

4网络设备管理

网络设备管理指对接入网络的通信主干设备、公共服务器、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的运行管理

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网络线路、公共服务器等信息与网络中心管理。

部门中的网络服务器和网络打印机等设备由各部门网管人员负责管理,并在信息与网络中心备案。

接入网络的计算机和在网络内由部门建立的服务器,由该设备的保管人员负责管理,并在信息与网络中心备案。

与独立计算机连接的打印机等共享设备由所连计算机的管理者负责管理,管理者必须对共享设备的使用设备的使用范围进行限定,禁止无限制地开放共享设备。

用户设备接入网络由信息与网络中心统一规划和实施,用户需将设备接入网络时,需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后,并向信息与网络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信息与网络中心对入网设备的名称、入网软硬件配置、入网接入端口和安装的软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不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

5、网络信息管理

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

学校网络使用的Internet域名由网络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接入网络的部门如果需要使用独立的域名,应向信息与网络中心提交在线申请,由信息与网络中心审核后协助实施。

信息与网络中心按照有关网站和信息上网的管理办法负责学校网站的运行管理。

要求建立面向学校内部网络用户部门网站的单位需提供部门网站建设说明,确定网站的作用、栏目设置、管理办法、网络管理员,并向信息与网络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由信息与网络中心审核通过后向领导小组报告。

学校的各类信息系统实行分级安全管理,不同的用户根据不同的授权获得授权范围的信息。

学校的Internet电子邮件服务仅限于与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不得通过电子邮件传输涉密信息

学校的Internet信息服务主要用于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用户应控制查阅娱乐性的内容和调阅下载大量占用网络通信流量的影视和音乐等多媒体信息。

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为了确保学校网络传输的信息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学校的公共财产不被滥用,信息与网络中心在必要时可采取技术手段,对用户使用的信息流量和网络资源进行配额管理,对用户的电子邮件和Internet查询的信息进行过滤。

6、网络安全管理

网络安全管理是由信息与网络中心负责实施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保障管理。

网络用户必须按照所获得的权限使用网络的硬件资源、软件资源和信息资源,禁止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网络资源。

网络用户必须妥善管理访问网络资源和用户名称和密码,长期使用网络资源的用户必须按照信息与网络中心对各种资源的使用规定按时更换用户密码。凡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密码泄露对网络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信息与网络中心负责学校对外连接管理,未经授权任何网络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建立与其他网络间的互联。

任何用户未经信息与网络中心授权,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建立网络信息处理系统和占用网络资源。

学校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和服务的活动,包括(但不局限于)在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随意复制或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系统软件,以及盗用他人账号等。

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诽谤、诬陷、欺诈和教唆等,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等人身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商誉、商标、版权、专利、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等各种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