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IP地址申请和管理
1、入网用户应使用信息与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
2、校园网内IP地址采用动态分配为主、静态分配为辅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的方式。
3、校内个人用计算机的IP地址采用动态分配方式,在各办公室、教学楼、学生宿舍、公共区域使用网络,只需设定使用DHCP方式自动获得IP地址,由设在信息与网络中心的DHCP服务器自动分配IP地址。
4、校内网络设备、服务器、一卡通、学生机房的IP地址采用静态分配方式。网络设备(包括主干设备和子网设备)的IP地址由信息与网络信息中心直接分配和管理;各部门服务器的IP地址由服务器管理员到信息与网络中心申请、登记后获得分配和使用。
5、动态IP地址原则上按计算机物理分布来规划,不再将IP地址分配到院、系、部、处。具体分配办法和范围由信息与网络中心根据网络发展的需要决定并发布。
6、有特殊需要要求划分虚拟专用网的部门,应向信息与网络中心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信息与网络中心设置并维护。
8、任何用户不得在计算机上随意设置静态IP地址。
9、任何用户不得在连接到校园网的网络接口上开设DHCP服务。
10、有违反以上8、9两条规定的计算机将被从校园网络上隔离,禁止其访问互联网,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