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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上海商学院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为提高我校多媒体教室(包含报告厅)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多媒体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信息与网络中心负责多媒体教室的设备添置、更新、维护、检修及日常管理等工作,除教学计划内的多媒体教室安排,其余根据提出申请的先后、分轻重缓急,作妥善安排,特殊情况通过协商解决。

(一)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流程

1.属教学活动需要

(1)凡属教学计划内的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由教务处根据课程表和学生人数统一安排使用多媒体教室。

(2)属非教学计划内的非营利性的课程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需使用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单位必须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中心安排做好技术支持和负责相应的管理工作。

2.属学生活动需要

1)属学生活动需要,由使用单位提前一周向后勤处提出书面申请,信息与网络中心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作统一安排。

3.属行政活动需要

1)属非营利性的行政安排的职工会议、学术报告、经验交流等,需使用多媒体教室的,组织单位必须提前一周向院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通知教学设备中心,部门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作好相应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二)多媒体教室由专人进行管理,管理人员职责为

1.提前10分钟后台打开多媒体教室设备;

2.定期检查、维护多媒体教室的投影、音响等设备,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3.负责对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进行技术指导

4.在多媒体教室使用期间,需随时排除可能出现的各种设备或系统故障;

(三)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教室时的职责为

1.提前到教室,检查投影、音响等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2.组织学生有序地进入教室就座,并教育和督促学生保持教室整洁;

3.不熟悉多媒体教室设备时,需接受管理人员的技术指导,不得随意操作;

4.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需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故障排除,不得随意强行处理;

5.使用结束后,教师应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及时关闭投影等设备,不得直接关闭电源;

6.制止学生的各种不良行为,特别是防止学生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操作设备和系统。

(四)学生在多媒体教室内学习时,必须做到:

1.听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2.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不得将零食、饮料等带入教室,严禁乱丢垃圾,严禁在桌子、墙上或设备上乱涂乱画;

3.不得擅自开启并操作设备和系统,否则造成设备和系统损坏的,按《学生损坏、偷窃教学仪器设备赔偿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五)多媒体教室常用设备使用须知